本页位置:市科技局
    根据上述职责,市科学技术局内设七个职能科(室):
(一)办公室
    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协调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起草与处理、文书档案、信息调研、信访接待与保密工作;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动工资、专业技术业务评聘、教育培训、老干部管理、监察和财务审计及科技宣传等工作。
(二)计划财务科
    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负责科技促进经济、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;研究提出市科技成果登记、评价、鉴定、奖励、保密、技术市场等政策、规范性文件;负责科技统计工作;负责开辟科技渠道,筹措科技资金和财务管理及经费使用,管理的监督与指导。负责市科技示范基地、工程技术开发建设计划;管理局机关财务及其它固定资产,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;负责各类科技经费的回收。
(三)成果专利科
    负责研究制订金市科技成果、专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,并组织实施;归口管理重要科技成果的登记、推广和保密工作;受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对有关科技成果组织鉴定;负责全市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工作;开展专利登记、申报、认定工作;依法维护知识产权。
(四)科技普及科
    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推广的战略、方针、政策和措施,编制全市科技普及的计划和规划;确定科技普及的重点区域、行业和重点内容;协调、指导、汇总、检查和考核全市的科普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科技小发明、小创新和少儿科普活动的组织、指导和奖励工作。
(五)农牧业科技及产业化科
    研究市科技促进农村牧区的有巷方针政策;组织实施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;组织实施国家、自治区、市重大农牧业科技攻关工作,指导农村牧区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;推动农村牧区科技体制改革;制定农牧业产业化科技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,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进程。
(六)企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发展科
    研究市科技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有关政策措施;组织提出企业的技术创新规划和计划;促进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;组织实施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;组织实施国家、自治区、市重大工业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工程;促进企业科技体制改革,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政策措施;指导涉及人口、资源、环境、医药卫生、科技兴市、兴县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科技进步方面的工作。
(七)政策法规及民营科技科
    研究拟制金市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政策、法规、条例、办法;组织研究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,指导市直科研所改革工作,研究拟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措施。研究制定全市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,制定民营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登记、审批、评估民营科技企业,推动民营科技向规模化、规范化方面发展。同时,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,加强科技合作协议、协定的管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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